重要提醒!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后果很严重!

为何要进行多轮核酸检测?

昨天刚刚采集的,今天不用了吧?

不去参加核酸检测,后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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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多轮区域核酸检测?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门诊部护士长陈秀敏,近年来长期工作在核酸检测一线。她说,尽快开展多轮区域核酸检测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应对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新阶段,奥密克戎变异株具有传播更快潜伏期更短、隐匿性更强的特点,我们必须以快制快及时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链,才能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

核酸检测是迅速发现传染源的关键手段,开展多轮区域核酸检测是为了实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这样能够精准及时地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低传播风险,保护易感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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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对于一部分市民疑惑的,我昨天刚做过的,今天还要核酸检测吗,陈秀敏表示,每一轮区域核酸检测,都是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希望市民尽量配合,尽快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她解释,防疫如灭火,火星不被扑灭,随时会引起重燃。

只有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才能找出潜在感染者,对感染者和密接应转尽转,及时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尽早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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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核酸检测 小心负法律责任

那么,在疫情防控中,公民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瞒报、谎报、漏报,或伪造行程码、健康码,会有哪些后果?

福州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郑霄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依法如实报告旅行史、居住史、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据介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的法定义务。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群众应提高警惕,做好个人防护, 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瞒报、谎报、漏报,或伪造行程码、健康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郑霄雁提醒,广大市民既要做好个人防护,也要客观理性地认识现行防疫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政府及防疫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构建群防群控的防疫屏障。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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