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经研究,定于10月28日(本周五)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2年10月28日(本周五),采样时间段为当天6:00-11:00(具体时间以村居、社区、单位通知为准,每个采样点的采样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企业统一组织。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服从各村居(社区)、单位安排,有序参加采样。

二、采样范围

岚山区各镇街范围内的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应检尽检人群等。

以下人员不在检测范围内:

1、0-3岁婴幼儿;

2、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

3、处于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4、全区在校师生(在校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核酸检测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核酸检测安排。

(二)本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此次核酸检测采样要求居民携带身份证和采样码,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进行采样,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通过山东省全员核酸信息采集系统生成采样码,截图保存于手机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家属提前生成并打印纸质采样码),按照村居(社区)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参加采样的居民,请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采样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排队等待间隔要保持2米线,排队人员与正在采样人员至少保持3米线,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严禁随地吐痰。

(五)前一人完成采样后,请不要忙于摘下口罩,应等待医务人员完成消毒等工作后,再迅速上前,摘下口罩,憋住气,张嘴采样。采样过程中,应避免接触采样台及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采样完成后,请立即戴上口罩,沿通道离开采样点,严禁吐口水,回家后进行手部清洁。

(六)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七)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村居(社区)联系,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

(八)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实验室检测结果将尽快上传健康码,以方便群众出行。

(九)广大居民要规范、完整、准确提供个人信息,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故意隐瞒身份信息、指使他人冒名顶替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0633-2618003 2618830

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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