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南安、安溪、开发区发布通告,事关核酸检测

丰泽、南安、安溪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通告

事关核酸检测

部分区域有调整

丰泽区

为落实早发现,阻断疫情传播的潜在风险,鉴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巩固阶段性防控成果,根据上级通知,丰泽区于10月27日-29日期间,对全区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全体人员,包括常住居民、短期来丰人员、临时流动人员、在丰外籍人员等,分时段、分批次开展一轮全覆盖核酸检测工作。

根据丰泽区实际情况

区域核酸检测期间

各核酸采样点实行动态调整

请居民群众及时关注

1.请居民群众按所在街道、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准备好福建健康码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时有序就近前往便民采样点接受采样。没有手机的市民可以带好身份证,到现场由志愿者帮助登记。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请勿参加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不要触碰采样人员的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

3.健康码黄码人员到所在社区开具证明,就近前往采样点参加采样。

4.10月27日-29日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正常为辖区居民提供采样服务(无需预约、即到即采)。

5.常态化重点人群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仍应按原频次参加检测。

6.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7.正在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对象及新冠治愈出院人员不参加混管采样。

8.请居民朋友认真履行个人法律责任,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南安市

关于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分时段分批次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敬请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主动就近前往采样点参加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根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公布为准。

二、检测对象

在南安市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请广大群众根据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公布的采样点,按网格、分时段错峰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外来商务人员就近参加当地核酸检测。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在本校(园)参加核酸采样。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群众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准备好福建健康码、预登记码,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没有手机的群众可以带好身份证,到现场由志愿者帮助登记。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不要触碰采样人员的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

3.健康码黄码人员到所在区域专设黄码采样点参加采样。

4.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开展核酸检测的区域,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采样,结束后便民核酸采样点恢复采样;当日未开展核酸检测的区域,便民采样点照常采样。

5.常态化重点人群在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的同时,仍应按原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6.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7.正在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对象,不能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曾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员不参加混管采样。

8.请广大群众认真履行个人法律责任,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转扩!最新核酸采样点位!一键查询→

为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更好的服务南安全市居民以及初到南安的外地旅客进行日常核酸检测采样,充分保障应检尽检、愿检尽检需求,南安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推出南安市核酸采样点查询功能,方便公众一键查询距离最近的点位,并可通过点位地图进行导航前往,除此之外,系统更是对接核酸采样平台,提供采样点拥挤度作为参考,为公众提供多维度选择。

???

安溪县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通告

关于调整城区全员核酸检测时间

安溪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原定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6:30—12:00进行的城区(凤城镇、城厢镇、参内镇)全员核酸检测,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28日15:00—20:00,其他事宜不变。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8日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分时段分批次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第15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定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29日(星期六)分时段分批次开展安溪县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对象

(1)10月28日:在凤城镇、城厢镇(含潘田小区)、参内镇辖区内工作、生活、学习、商旅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教职员工及学生安排入校采集。

(2)10月29日:除以上3个乡镇外其他21个乡镇辖区内工作、生活、学习、商旅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教职员工及学生自行到就近采样点接受采样。

二、采样地点

请广大群众根据所在乡镇公布的采样点,按网格、分时段有序就近参加核酸采样。

三、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8日-29日每日上午6:30-12:00。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群众按所在乡镇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准备好福建健康码或预登记采样二维码,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没有手机的群众可以带好身份证,到现场由志愿者帮助登记。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得参加本次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不要触碰采样人员的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

3.健康码黄码的,主城区人员到24D黄码采样点和宝龙(大润发对面)采样点参加采样,其它乡镇人员到所在乡镇卫生院专设黄码通道参加采样。

4.10月28日-29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区域,便民核酸采样点提前到上午6:30开放。

5.常态化重点人群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仍应按原频次参加检测。

6.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7.正在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对象,以及三个月内境外入安人员、新冠治愈出院人员不参加混管采样。

8.请广大群众认真履行个人法律责任,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安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定于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29日(星期六)分时段分批次开展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敬请广大企业员工、居民朋友支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对象:

(1)10月27日:52类重点人群、500人以上企业、小区。(重点人群请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安排,自行前往清濛医院、2.5产业园采样点,分时段、有序采样;500人以上企业、小区请联系所在网格,协调上门核酸时间)。

(2)10月28日:52类重点人群、500人以上企业、小区,区内其他群众。(500人以上企业、小区请联系所在网格,协调上门核酸时间;区内其他群众请就近前往5个核酸检测点)。

(3)10月29日:52类重点人群、区内其他群众。

二、采样地点:

10月27日开放清濛医院、2.5产业园2个采样点,企业、小区以上门采样为主,10月28日开放孵化基地、2.5产业园、中侨富士、清濛医院、崇欣街(交警大队路段)5个便民核酸采样点以及若干个入企、小区采样点,10月29日开放清濛医院、2.5产业园等便民采样点,请居民朋友按网格、分时段有序就近参加核酸采样。

三、采样时间:

2022年10月27日-29日,详见下方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企业员工、居民朋友按所在片区网格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准备好福建健康码、预登记码,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若无手机请带好身份证,到现场由志愿者帮助登记。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不要触碰采样人员的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

3.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报属地网格,联系核酸采样事宜。

4.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5.正在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对象,以及三个月内境外入区人员、新冠治愈出院人员不参加混管采样。

6.请广大企业员工、居民认真履行个人法律责任,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