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县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调整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自10月29日0时起,全县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宁海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对部分重点行业人群(详见附件)核酸检测频次,严格按《关于调整部分重点行业人群核酸监测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全县各类公共场所要从严加强小门管控,全面推行场所码,严格落实场所码一扫三查和7天旅居史穿透式询问,不落实相关要求的将严肃查处。

宁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重点行业人群定期核酸检测频次指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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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宁海县疫情防控办

□ 编辑:张嘉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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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调整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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