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核酸检测!山东多地发布通告

阳光一生yangguangyisheng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当前疫情新形势新情况

山东多地发布通告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枣庄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全市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3月15日下午开始,3日内完成全部检测任务。

核酸检测范围

枣庄市域内全体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不参加此次检测,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注意事项

(一)本次检测工作由各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组织开展,请全体居民根据各区(市)统一部署和镇街、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全员检测。

(二)所有采样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前往核酸采样时,请携带预登记二维码(已经预登记的可使用健康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三)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居住地采样检测安排。

(四)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五)核酸采样前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不参加核酸检测。

(六)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将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目前我市未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本次全员核酸检测是一次实战检测,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枣庄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泰安

泰山区

关于在全区进行

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新形势新情况,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以下4类人员不参与采样:

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

2.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3.2岁以下婴幼儿;

4.居家健康监测人群。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自2022年3月16日开始,3月18日前完成

地点:按所在街道(园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核酸检测采样人员,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持手机健康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户口非本地但在本地居住的,必须按照所在社区(村)统一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2.请参加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按要求进出场地,听从指挥,避免聚集和交谈。

3.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请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4.在手机上下载泰新检测小程序,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5.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心态,维持正常生活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工作、扰乱秩序和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此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泰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宁阳县

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尽早阻断传播途径,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我县决定自2022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检测范围为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不需参加;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和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需参加。

届时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避开检测区域,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不要恐慌,不要拍照录像,不要传播不实消息,车辆及人员请避开演练区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传达周知,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东平县

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尽早阻断传播途径,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我县决定自2022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检测范围:东平县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接受核酸检测的人员不需参加。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检测,待48小时后再接受检测。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及时关注村居、社区、单位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请城乡居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不要恐慌,不要拍照录像,不要传播不实消息,车辆及人员请避开采样区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传达周知,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岱岳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全面提升全员核酸检测实战能力,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堡垒,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安排,岱岳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于3月16日、17日、1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2.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

(1)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

(2)处于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3)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居)和网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不参加全员核酸采样。

(4)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不需参加;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需参加。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时间:3月16日、17日、18日

2.地点:全区设置472处采样点,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地点:按所在镇街(园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1.所有采样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个人身份证、手机,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插队、不聚集,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采样结束后洗手消毒。

2.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3.本次全员核酸检测是一次实战演练,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积极配合,现场不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岱岳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新泰市

据当前疫情新形势新情况,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定于2022年3月16日(周三)—3月18日(周五)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全市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以下4类人员不参与采样: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两岁以下婴幼儿;居家健康监测人群。

二、注意事项

1.凡去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持手机健康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户口非本地但在本地居住的,必须按照所在社区(村)统一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2.请去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按要求进出场地,听从指挥,避免聚集和交谈。

3.凡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坚决不能进行核酸采样,请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4.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心态,维持正常生活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工作、扰乱秩序和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新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肥城市

广大市民朋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堡垒,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泰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经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定于3月16-18日在肥城市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不需参加;

2.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需参加;

3.2岁以下的婴幼儿不需参加;

4.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同住人、密接次密接人员,以及48小时以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得参加。

二、时间安排和采样地点

1.时间:3月16日—18日;

2.地点:按所在镇街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全员核酸检测为压力测试,目前我市未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恐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所有市民朋友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个人身份证,持手机健康码,根据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时段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到达采样点后,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扫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采样结束后洗手消毒。

3.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与此次检测。请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居)和单位,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5.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新冠疫苗接种、常规预防接种、愿检尽检常规采样点工作暂停。

6.核酸采样期间禁止驻留观看、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高新区

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新形势新情况,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决定在高新区全区范围内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1.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2.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

(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不需参加;

(2)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48小时候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

(3)2岁以下婴幼儿;

(4)居家健康监测人群。

(5)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参加。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16日、17日、18日。

地点:按所在镇(街)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全员核酸检测为压力测试,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恐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凡参加核酸检测采样人员,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持手机健康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户口非本地但在本地居住的,必须按照所在社区(村)统一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3.请参加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按要求进出场地,听从指挥,避免聚集和交谈。

4.在手机上下载泰新检测小程序,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5.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6.核酸采样期间禁止驻留观看、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旅游经济开发区

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新形势新情况,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以下5类人员不参与采样:

1.属于《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确定的36类重点人员范围,且已按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人员。

2.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3.2岁以下婴幼儿。

4.居家健康监测人群。

5.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自2022年3月16日开始,3月18日前完成

地点:按所在小区、工地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核酸检测采样人员,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持手机健康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小区报告,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2.请参加核酸检测采样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按要求进出场地,听从指挥,避免聚集和交谈。

3.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心态,维持正常生活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工作、扰乱秩序和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此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

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淄博市

桓台县

广大居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桓台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县域范围内所有人员。

二、核酸检测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3月16日,具体时间以所在镇(街道)通知为准。

(二)地点:按所在镇(街道)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并出示健康淄博二维码,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接受核酸采样。

(二)请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按要求进出场地。

(三)请做好个人保暖和防护。

(四)外来人员但在本地居住的必须配合村(社区)统一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五)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愿检尽检常规检测点及疫苗接种门诊暂停运行。

(六)所在村(社区)将根据采样进度依次通知各位居民进行核酸采样,请在家耐心等待。

桓台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滨州市

沾化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于3月16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在沾化区范围内生活、工作、学习等所有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

2.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

(1)2岁以下的婴儿不建议采样;

(2)24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超过24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

(3)处于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4)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居)和网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参加全员核酸采样。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时间:3月16日全天

2.地点:全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设置采样点,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全员核酸检测,根据公告要求和采样点组织安排,按所在网格、社区(村居)划分,于指定时间到指定采样点,分时段有序采样。

三、注意事项

1.所有采样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个人身份证、手机,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过程中避免接触采样台相关物品,采样结束后洗手消毒。

2.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进食,采样前30分钟内不能喝水、吸烟、喝酒、吃口香糖,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3.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放在操作台面上。

4.本次核酸检测全员免费。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5.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由工作单位组织到单位所属社区采样点统一开展核酸检测;在防疫一线值守或参与一联双包的机关干部无法参与单位集中采样的,可在居住小区和所在网格参加核酸检测。

6.请广大居民朋友不必恐慌,积极配合,不驻留观看,不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7.对此次核酸检测有需要了解的问题,或需要帮助解决的难题,可拨打电话:0543—8602345。

核酸检测是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有效方法,有利于迅速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请广大市民朋友认真配合、积极主动,核酸检测过程中听取现场指挥,确保有序、稳妥做好全员核酸检测。

温馨提醒:受强冷空气影响,16日气温低至2—10度,请大家注意添衣保暖。

沾化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德州市

夏津县

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按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夏津县区域内所有居民(含外来人员)。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2年3月16日开始。

2. 地点:按照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1.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预登记码,全程佩戴口罩,在属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正确佩戴口罩,不要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在公布核酸检测结果前,请保持相对静止不外出。

3.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48小时后及时采检核酸。

4.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对接。

5.核酸检测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避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履行备案审批手续。重点企业、建筑工地等行业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听从属地统一安排。

6.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各级各单位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夏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庆云县

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庆云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分三轮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庆云县区域内所有居民,含外来人员。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2年3月15日17:00—3月17日23:00。

2. 地点:按照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1. 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预登记码,全程佩戴口罩,在属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 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家中。在公布核酸检测结果前,请保持相对静止不外出。

3. 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要居家48小时后及时采检核酸。

4. 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对接。

5. 核酸检测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避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履行备案审批手续。重点企业、建筑工地等行业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听从属地统一安排。

6. 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庆云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疫情尚未结束

出门做好个人防护

源:济南时报综合大众网泰安、鲁中晨报、健康沾化、德州晚报、大小新闻、健康枣庄

如何识别罂粟—一起来吧!

罂粟虽美,但它却是天生的魔头

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硕果高高在上,花大艳丽,香气浓郁。从硕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让生命在麻醉中枯萎,在迷幻中毁灭。

辨别罂粟的鉴花秘籍如下

罂粟属的花朵有两个花萼,4个花瓣或重瓣;可以是红色、粉红色、橙色、黄色或紫色。复雌蕊周围有几环雄蕊,以白色或红色最为常见,也有花朵为蓝色或暗红色、紫色。

罂粟的种子

罂粟的牙苗

罂粟的叶苗

罂粟的茎叶

罂粟的花蕾

单瓣罂粟

单瓣罂粟

单瓣罂粟

罂粟花凋谢期

罂粟浆果期

罂粟的横切果实

罂粟的干燥果壳和种子

庭院非法种植的罂粟

林中非法种植的罂粟

铲除的罂粟苗

铲除的罂粟植株

罂粟是提取毒品鸦片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应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由于罂粟苗和罂粟壳中也含有吗啡等生物碱,长期食用此类食品,人会出现和吸毒类似的症状,如发冷、出虚汗、浑身乏力、面黄肌瘦等,严重者人体中枢神经也遭受伤害。

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多年来,一些群众认为食用罂粟幼苗能预防和治疗感冒,而少数的餐馆老板为了吸引顾客,将罂粟苗或罂粟壳(籽)作为蔬菜和香料添加在食品中,甚至有群众觉得罂粟花漂亮艳丽,在自家庭院或门前种植观赏。

无论是用于制毒贩卖或者观赏、食用

其行为都已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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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非法种植罂粟治安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有奖举报

罂粟再美,也美不过生命!

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呼吁广大人民群众,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请立即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4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对法律规定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举报。其中,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

元。

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阳光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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