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风险地区流出货车司乘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区多地连续发生从国内风险地区流出货车司机和随行人员(以下简称司乘人员)中查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感染者,疫情传播风险较大。为及早发现疫情外溢风险隐患,坚决快速阻断病毒传播链条,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现就做好风险地区流出货车司乘人员的排查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报备及三码联查

货车司乘人员从有本土疫情地区返桂入桂前,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企业、商家和社区(村、屯)报备。报备方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智桂通进入广西健康码选择出行申报如实填报;报备内容包括:车牌号、计划抵桂时间、抵桂目的地、行驶路线、近 7 天旅居史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48 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完善好司乘人员报备系统。

货车司乘人员持三码即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绿码(包括外省货车司乘人员相应省份健康码)进入目的地,到目的地后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

二、严格落地检及健康管理

各地对来自外省有本土疫情地区的货车司乘人员落实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同时,在确保交通运输通畅的基础上,抵达高速路服务区核酸采样点后,须进行落地检(抗原检测+核酸采样)和三天三检(落地检算第一检)。

(一)在落地检结果出来前。货车在指定区域静候或者点对点闭环管理(贴封条、专人监控、全程不下车)情况下装卸。严禁在服务区卸货、交易。如未贴有封条的货车,一律不准进入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厂企业、批发市场等场所装卸货物,不得通行口岸管控区。由属地指挥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有关区域管理方和市场开办方落实上述要求。期间货车司乘人员不能擅自破坏封条,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能进入商场、超市、饭店、KTV 等公共场所。

(二)在落地检结果出来为阴性后。货车司乘人员可自行解除封条,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行点对点流动,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对进入园区、市场、企业等场所货车的监管及指导。

(三)车辆装卸货后。上述车辆装卸货后,货车司乘人员须在指定区域停车和休息。货车司乘人员需要离开当地的,须持 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强制货车司乘人员三天三检后才能离开。

三、加强外地发来检测异常信息的协查

各地在接到外省或其他市县发来区域协查信息,司乘人员在前方核酸检测涉及混管阳性,即将进入本辖区高速公路前,要迅速果断采取行动,先将涉及的司乘人员按照阳性风险人员管控。货车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要引导司机在就近服务区停靠,所有司乘人员不下车,等待当地指挥部派出的工作人员前往处置,并通知服务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期间不允许相关人员自由出行、自行去核酸采样等脱离管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到达后,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立即采样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送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结果为阴性的,如前方阳性混管人员排查有阳性感染者的,涉疫相关司乘人员作为密接送当地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前方阳性混管复核均为阴性且排除风险的放行。处置过程中,要实行闭环管理,通过拉线、设栅栏、围网等方式划定区域,严禁其他人员靠近接触车辆和人员;加强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处置结束后,要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应区域进行消杀。货车已驶出高速公路进入本地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四、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保障

各地要落实专人,通过宣讲、制作宣传板报、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向司乘人员宣传我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引导货车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落地检。各地应创造条件,在高速公路出口处就近设置健康驿站,作为指定停车、静候区域,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停车、免费核酸检测,同时也提供待货休息、盥洗沐浴、汽车维修、饮水用餐等服务。健康驿站根据核酸检测情况分区域闭环管理,配备引导、健康信息核验、核酸检测和消杀等工作人员。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协同联动

各地指挥部要切实加强从风险地区流出货车司乘人员的排查管理工作,指定一名副指挥长专门负责,成立由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大数据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对货车司乘人员违反防疫规定,特别是在服务区卸货交易、更换手机卡,以及故意隐瞒、谎报行程、逃避查验、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发现司乘人员阳性感染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采取救治、转运隔离和流调溯源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相关处置情况,请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重要情况报告自治区指挥部。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编辑:邹金珊

校对:黄松梅

审核:黄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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