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

压实四方责任 做好自我防护

敦煌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

1、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来(返)敦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单位等报备。

2、游客来敦入住宾馆饭店、民宿客栈和进入景区景点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景区景点附近均设有核酸采样点。

3、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4、低风险区来(返)敦人员实行3天2检。

5、所有来(返)敦人员均实行落地采核酸,除高风险溢出人员外,其余人员实行即采即走即追。进出公共场所须扫场所码,出示甘肃‘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6、入境人员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7、密切接触者实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8、两站一场离敦离港人员,取消核查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民航及铁路等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

9、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非必要不外出。

10、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当地政府落实防疫政策。

原标题:《敦煌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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