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公告编号:2022-06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7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善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期限1年;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期限1年。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30,280万元(含本次)。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金额未超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范围。现将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滚动购买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招银理财招睿天添金稳健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4、申购日:2022年08月04日

5、赎回期:每个工作日09:30至17:00

6、认购金额:5,000万

7、主要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理财计划所投资资产组合的收益分配、出让或其他方式处分及/或持有到期的收入。如资产组合内的底层债券、债权等资产发生市场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资产违约且无法正常处置等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2)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标准化债权资产,因此有可能由于发行主体或交易对手信用状况恶化导致交易违约,致使本理财计划到期实际收益不足业绩比较基准,该种情况下,招商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人收益,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收益减少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资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汇率风险。

4)管理人风险:由于管理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5)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

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8、本产品已赎回,投资收益为40,131.34元

(二)【招银理财招睿季添利(平衡)1 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60%

4、申购日:2022年08月11日

5、赎回期:在每个投资周期结束日前2个工作日(含)至该投资周期结束日(含)内

6、认购金额:5,000万

7、主要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理财计划所投资资产组合的收益分配、出让或其他方式处分及/或持有到期的收入。如资产组合内的底层债券、债权等资产发生市场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资产违约且无法正常处置等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2)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标准化债权资产,因此有可能由于发行主体或交易对手信用状况恶化导致交易违约,致使本理财计划到期实际收益不足业绩比较基准,该种情况下,招商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人收益,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收益减少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资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汇率风险。

4)管理人风险:由于管理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5)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

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8、本产品已赎回,投资收益为23,8607.65元

(三)【招银理财招睿天添金进取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4、申购日:2022年08月30日

5、赎回期:每个开放日的9:00至17:00

6、认购金额:4,000万

7、主要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理财计划所投资资产组合的收益分配、出让或其他方式处分及/或持有到期的收入。如资产组合内的底层债券、债权等资产发生市场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资产违约且无法正常处置等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2)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因此有可能由于发行主体或交易对手信用状况恶化导致交易违约,致使本理财计划到期实际收益不足业绩比较基准,该种情况下,管理人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人收益,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收益减少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本理财计划运作过程中,投资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投资组合信用风险变化,根据债务人等信用等级的调整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尽最大努力管理信用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所投资的标的资产因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如管理人延长理财计划期限,将通过《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者披露。

5)提前终止风险:管理人有权但无义务在理财计划到期日之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管理人在特定情况下在理财计划预计到期日之前终止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短于预计存续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到期,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8、本产品已赎回,投资收益为41,583.13元

(四)【招银理财招睿天添金进取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4、申购日:2022年09月01日

5、赎回期:每个开放日的9:00至17:00

6、认购金额:2,5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三)【招银理财招睿天添金进取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8、本产品已赎回,投资收益为29,695.63元

(五)【招银理财招睿天添金进取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4、申购日:2022年09月02日

5、赎回期:每个开放日的9:00至17:00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三)【招银理财招睿天添金进取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8、本产品已赎回,投资收益为37,859.1元

(六)【平安理财-月月成长固定收益类人民币净值型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80%-3.80%

4、申购日:2022年10月10日

5、赎回期:每个开放日的9:30至15:00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2)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每个投资周期内,客户不得提前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5)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业绩基准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广州银行红棉理财鑫选固定期限35 天】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35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2%-3.6%

4、申购日:2022年10月13日

5、赎回期:2022年11月17日

6、认购金额:3,000万

7、主要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如有,下同)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如有),甚至本金损失。

3)信用风险:投资者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投资者将面临本金和收益(如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如有),投资者面临本金和收益(如有)遭受损失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不允许投资者主动赎回,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8、本产品已于2022年11月17日到期,尚未到账

(八)【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68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1%

4、申购日:2022年10月19日

5、赎回期:2022年12月26日

6、认购金额:380万

7、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2)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每个投资周期内,客户不得提前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5)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九)【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66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1%

4、申购日:2022年10月21日

5、赎回期:2022年12月26日

6、认购金额:9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八)【中国工商银行工银同利系列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

(十)【粤财信托周周随鑫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2%

4、申购日:2022年10月26日

5、赎回期:每周五至下周一15:00前

6、认购金额:2,000万

7、主要风险

1)产品类型风险

本信托计划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者购买本信托计划,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信托计划投资债券面临的利率、汇率变化等市场风险。利率与汇率直接影响着固定收益类品种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信托计划财产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汇率变化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

信托计划终止时,受市场环境或特殊原因影响,信托财产可能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变现,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信托计划终止时无法及时收到变现后的信托利益的情况。

3)投资顾问的投资服务能力风险

本信托计划由管理人参考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进行投资决策,投资顾问的投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将可能影响信托收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过程中,信托计划可能因为投资顾问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和投资产品价格走势等判断失误、投资顾问获取信息不充分、信托计划投资产品的发行人披露不实信息等影响信托计划的收益水平。

4)估值风险

本信托计划持仓证券因重大事项停牌、持仓品种发生信用风险等原因,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持仓证券的估值进行重新调整,因估值重新调整可能导致本信托计划单位净值降低,面临委托财产本金以及投资收益的损失。如投资者选择此时参与或退出本信托计划,将面临净值波动风险。

(十一)【招银理财招睿日开7天滚动持有3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7%-3.4%

4、申购日:2022年11月14日

5、赎回期:每个工作日09:00至17:00

6、认购金额:4,000万

7、主要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证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理财计划所投资资产组合的收益分配、出让或其他方式处分及/或持有到期的收入。如资产组合内的底层债券、债权等资产发生市场风险、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资产违约且无法正常处置等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2)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标准化债权资产,因此有可能由于发行主体或交易对手信用状况恶化导致交易违约,致使本理财计划到期实际收益不足业绩比较基准,该种情况下,招商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人收益,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收益减少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资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汇率风险。

4)管理人风险:由于管理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5)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

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十二)【广州银行红棉理财鑫选固定期限35 天】

1、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期限:35天

3、业绩比较基准:年化3.15%-3.6%

4、申购日:2022年11月17日

5、赎回期:2022年12月22日

6、认购金额:5,000万

7、主要风险详见(七)【广州银行红棉理财鑫选固定期限35 天】

三、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能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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