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关于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韶关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吴武超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贷款发放、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问题。2002年至2022年,吴武超利用担任新丰县原经济贸易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副县长和市金财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贷款发放、工程承揽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和人员谋取利益。违规发放贷款使国有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违规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吴武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吴武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黄思源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问题。2014年至2022年,黄思源利用担任新丰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县住建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和人员谋取利益。其行为破坏了企业经营环境,严重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黄思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黄思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新兴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秋梅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企业、个人赞助费问题。2017年11月至2022年5月,黄秋梅利用担任新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以村委会经费困难为由向相关企业和个人索要赞助费。其行为加重了企业负担,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严重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黄秋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黄秋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四级调研员池宏安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在承接广告业务方面谋取利益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池宏安利用担任南雄市南亩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宣传广告业务承接方面为亲属谋取利益。其行为侵害了企业合法权益,干扰和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2022年5月,池宏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来源:韶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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