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建议办灯展增年味,辽宁盘锦:“八项规定”后不宜由政府出资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2月1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举办灯展,增加节日喜庆氛围的留言,辽宁盘锦市文旅局回复称,2012年12月,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再由政府各部门出资举办大规模灯展活动,已经不合时宜。

网民1月24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盘锦市市长留言称,盘锦市缺少春节年味儿。其称,当下家家户户都忙着走亲访友拜大年,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温馨与喜悦,但咱们盘锦好像有点美中不足。记得前几年兴隆台区石油大街向海大道之上,到了大年初二开始就布置好多各式彩灯,那个时候经常和朋友亲戚们去赏花灯,一直到正月十六才结束,真的是好开心好快乐啊。这几年疫情防控的确好压抑,现在已经放开了,还劳烦请增加点节日的色彩,回味那淡漠已久的年味儿、一年一度的唯美佳节,不甚感谢。

盘锦市文旅局2月1日回复称,关于举办灯展,增加节日喜庆氛围的建议已收悉。自2005年开始,每年的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盘锦市和各县区都在向海大道石油大街至惠宾大街路段(约1公里)公路两侧摆放彩灯,举办大型灯展,烘托节日氛围。但也存在时间短、费用大、浪费多等问题。

2012年12月,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因此,再由政府各部门出资举办大规模灯展活动,已经不合时宜。

为满足市民需求,促进文旅产业发展,2019年,盘锦市文旅局、双台子区政府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在辽河湿地公园举办灯会,连续举办了3届。总的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好。但是,由于疫情原因,灯会被迫中断。

盘锦市文旅局表示,疫情过后,我们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逐步恢复、支持并鼓励各县区、场馆、景区举办不同规模、各具特色的灯展活动,以此点亮盘锦、点亮市民的文化生活,请网民放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增加年味方面,盘锦市除夕和元宵节均可燃放烟花爆竹。盘锦市政府1月8日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即: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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