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强奸案”男方虽然无罪!但当年的这一个局,如今还无人能破

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获57万国家赔偿相亲强奸案这一起案件,的确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件。3月底。相亲强奸案男方被当地高院判处无罪,坐了三年牢,还获得了57万元的国家补偿,也算是一个不错的结局了。

然而,当我们在回顾一下这一件事的时候,却发现还有几个关键的问题,尚未解决!让我们先来捋一捋小伙从相亲单身男到阶下囚的过程。据悉,事情发生在2018年的2月22日。当年的小邸30岁,未婚单身,在河南一家消防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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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邱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一家婚介所找老婆,结果对方给小邸介绍了一位女孩。这一位女孩看起来长相不错,身材也毕竟能打。小邱与女方和婚介所老板一起吃饭,大家都比较满意。可是,仅仅是吃饭,吃不出后来的故事,故事就发生在他们吃饭之后。饭后,小邱和女孩开车外出游玩,结果两人一时冲动,干柴烈火,在车上就发生了关系。毫无疑问,双方在发生关系的时候,肯定是自愿的,证词上说明是事后反悔。那么,事后反悔,算不算强奸?答案是不算的!而小邱是冲着结婚而去的,肯定会对女孩负责。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小邱将女孩送到婚介所,自己回家后。婚介所的老板打电话给小邱,表示女孩反悔了,不愿意在搭理小邱,让他拿几万块补偿一下,大家各自安好。小邱感觉不对劲,认为对方是敲诈,所以拒绝支付补偿。后来婚介所的老板找到小邱面谈,提出了2万元的赔偿,结果一脸正气的小邱表示拒绝,老板报警,将小邱送入了监牢。就这样,小邱被一审和二审,判了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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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问题是,为什么女孩回去婚介所之后就反悔了呢?为何出面的是婚介所的老板,而不是女孩或者女孩的家属?这一件事,充满了蹊跷。而据小邱律师表示,案发之后,小邱就没有见过那一名女孩了,也不知道如今她怎么样了。实在是匪夷所思。

所以,这一起案件的关键人物,其实除了女孩,还有一个就是婚介所的老板。他在这一起事件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这到底是一起无意中产生的纠纷,还是设好的一个局,专门坑骗未婚单身男,需要我们去甄别。如果这真的是一个局,那么如今还是无人能破。因为如果是其他人面临这样的选择,大部分人可能都是交钱了事,息事宁人。好像小邱这样,坚持自己看法的人,只是少数人。

假设,这一场相亲是一个局,他们专门一次而盈利,那么这一件事就不仅仅是这么简单了。反而是小邱的坚决不认罪,还有小邱家人的努力申诉,才让小邱得以平反。小邸说:宁肯不减刑,我也不能认罪。最后,在2023年10月10日,唐山中院再审以原判认定小邸犯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小邸无罪。小伙改判无罪后获57万国家赔偿。

当然了,小邱的律师也非常负责任,要求依法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嫌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追究涉嫌敲诈勒索、诬告人员的责任等。可是,这一些要求,未必能够实现。就算这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局,那一些人,也可能已经逍遥法外了。对于这一起案件,你怎么看?你认为在相亲过程中,还有那一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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