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无视防疫政策,被判四年

2022年1月22日,被告人贺某某和韩某驾驶辽PC2438号大货车从绥中县前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送货,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行程进行报备,造成绥中县183人被感染,7865人被隔离,全县陆续划定34个封控区,绥中县财政共支出各项疫情应急处置费用约1.55亿元。因为无知疏忽造成这样大的不良后果。网民们分为两派,一派认为生活所迫,不应国度追究,另一派认为不管怎么样也都要遵守国家的抗疫政策。他们的行为造成了国家如此大的损失,必须要追究责任。近日,绥中县人民法院对贺某某,韩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疫情之下没有无辜,希望大家都遵守国家抗疫制度,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如果我们人人都目无法纪,那么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法律讲究公平公正,无视法律,违反法律的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公正判决。我是你们的朋友雨子,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欢迎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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